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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秦都市报,购房发票丢失,登报流程,登报咨询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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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寸 |
陕西三秦都市报购房发票丢失登报热线电话(029一8110-7446)
西安 登报业务范围:各类遗失声明、登报挂、遗失登报、登报声明、声明公告、转让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停业公告、律师声明、清算公告、变更公告、股权转让 上市公告、敬告通告、寻人寻物启事等。房屋交付公告登报怎么办理?
房屋交付公告需要联系报社,在市级以上每天公开发放的报纸登报,现在不管是买房子还是租房子都要很谨慎的,现在的骗子太多了,防不胜防,房屋交付的时候一定要按要求来,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监制并负责解释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(GF-2000-0171)第11条规定:“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,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。”以此规定,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,通知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是开发商的约定义务,而且采用约定的方式——书面通知,所以一般采用房屋交付公告登报的方式通知。
购房发票遗失登报如何办理?
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,开发商会存有购房发票的底根;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,买受人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,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;
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,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,也是审计机关、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